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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要对得起头顶上的国徽”

——记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白云
2000-05-03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在白云心目中,什么事也没有办案子要紧。他觉得神圣的法律天平,在他心中决不能因私利倾斜一丝一毫。

白云的妻子体弱多病,患脑出血留下后遗症;两个孩子,一个作临时工,一个小时候大面积严重烫伤,留下严重残疾。为了不因为家里的事影响工作,白云每天早上五点半做饭,这么多年来没睡过午觉,连星期天工作日程都是满满的。十多年来,他在全科审查案件最多,多数是重大疑难案件。他办的案件,卷宗多,被告人多,罪行多,律师多,上级领导签字的多,判处重型的多,光是已经执行死刑的就有43名。

有一桩贪污受贿案,光七本卷宗就一千多页。白云白天忙完了晚上看,做笔录,拟提钢,累得头昏眼花,两眼布满血丝,两次昏倒在卫生间。医生让他休息,可他一醒过来又提审去了。

1994年,聊城市湖西办事处聊堤口村村民集体上访,先后多次到地委、行署、分院、市院状告村委主任徐清华犯有严重的经济罪行,并在上访材料中说:“我们相信省劳模白云,请让白云同志承办这个案子。”白云接过卷宗翻来覆去地看,终于看出问题。这个案子的关键是乡人大主任杜长文出具的“村办企业合营报告证明”,白云发现信纸印刷时间与出具的证明的时间不符。他调查了印刷厂,查实了这一伪证,接着又攻破了其他伪证,终于查清了徐清华挪用公款14.6万元的犯罪事实,追回了全部赃款。提起公诉后,被告人徐清华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。聊堤口村的老百姓高兴得敲锣打鼓,先后赠给检察院两块写有“明镜高悬”、“当今包清府”的巨幅牌匾。

白云办案历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,严格依法办案,不为利所动,不为权所动,不为情所动,顶住种种压力,排除种种干扰,不枉不纵,不偏不倚,维护法律尊严,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,要经得住历史的检验,要对得起头顶上的国徽。他坚持请客不到,送礼不要,说情不听,威胁也不怕,不管东西南北风,咬定依法办案不放松。

有些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属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,提着东西,拿着现金找到白云家。这样的事情不知发生了多少次,都让白云坚决拒绝了。有两位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是地区劳动局的负责人,托人捎信,要求把他的两个孩子放出来,告诉白云,“一辈子不忘你,你孩子工作的事全包了”。白云不理那一套,经过复核、认定,起诉到法院。每名被告人找两名律师按无罪和白云相辩,白云从犯罪主体、客体、主客观条件分析案情,针锋相对,唇枪舌剑,寸步不让,驳斥了律师的无罪辩护,结果,两名被告分别被判七年、六年。

1996年底,白云办理被告人吴明盗窃一案,吴盗窃先后7次,价值3万多元,其未婚妻的姨父通过别人送来烟酒,被白云全部退回。对方又亲自出马,打出地委一领导人的旗号说:“快到年底了,把你们的免诉权用一下吧,只要你提免诉意见,其他工作包括分院的工作我去做。我上边有人,只要免诉了吴明,我让地委政工书记提升你正科级,你不用再干这累死人的副科长了。”白云听后淡然一笑,把他赶出了家门。

白云老家就在北杨集白庄,亲戚多,战友多,熟人多。老家邻居杨鲁旺的表弟蒙面抢劫多次,案子移送到白云这里,杨来求情。白云不依,经审查,白云建议予以追诉,判了四年。老邻居多年的来往断路了。白云说,没关系,断就断呗,人情再重,也不能重过国法啊。有的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属,因追诉漏罪漏犯对白云恨之入骨横眉冷对,还有的当面咒骂,他都泰然处之。他说:“当公诉人死都不怕,还怕咒骂吗?”

这十多年来,白云没吃过当事人的一顿饭,没喝过当事人的一滴酒,没吸过当事人的一支烟,没收过当事人的一次礼,送的烟酒、手表、布料、鸭绒被、香油、虾仁等都一一退回。有些人劝他,你可别太死心眼了,看你穷得叮当响,多半辈子了,连个彩电也看不上,小小不言的,也吃点儿,收点儿,不吃白不吃,不要白不要。白云当即斩钉截铁地说:“吃人家,喝人家,收人家的是丧德坏良心的事,我在一个案件中做了鬼,就会在一案失人心,丧党性,损形象,砸牌子。在我心里,法律至高无上,党性高于一切,形象重于生命,绝不能败坏党的声誉,亵渎法律的尊严,损害检察官的形象。”(本报记者整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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